谈谈如何界定保安服务行业的界定范围?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单一的人防模式已不能满足人们的安全需求,保安服务业必须提高科技含量,向宽领域、多元化发展,这也是必然趋势。对于保安服务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适当的放开,使保安服务业能得到延伸。比如参与物业管理等行业,保安公司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效果,这何乐而不为呢?当然,对于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业务以及会给保安业带来负面影响的业务,我们是坚决不能开展的。
根据《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在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提供有偿安全服务,其服务范围有六条,这些规定已很详细。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保安服务业务亟待拓展。诸如个人安全保护、犬防等相关保证安全服务的边缘业务帮应进行规范和拓展。我认为既然是保安服务公司,那么除“为保证集体,个人安全服务”之外的业务不应开展。
保安服务,顾名思义就是保障安全,提供安全的服务。传统的保安业务就是派出人员到受保单位站岗执勤,维护受保单位的门户安全。在业务内容涵盖方面,国外安保理念和行业划分就比我们更为合理、先进。国内传统将保安服务业的经营门类分为人防、物防、技防。人防就是以人力为主的防范,技防就是以技术为主的防范,物防就是以物为主的防范。我以为,应该参照国外的做法,把以安全防范服务为目的所有经营与经济行为都纳入保安业务的范畴。
保安企业从事开展经营保安服务以外的业务,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专业化与多元化相结合的问题。目前保安公司的性质、主管机关和社会、市场、人民群众等诸多方面都需要保安公司非常专业化的安全防范企业。多元化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企业专业化取得较好基础和业绩后的作为与走向。就我们保安企业而言,我认为目前当以专业的安全防范为主,做好做强份内事情。在保安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涉足酒店、房产、资本运作,选择走“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发展道路那是上策。
保安服务业的经营范围公安部已经有过明确的界定,但是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和保安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其经营范围也在不断增加,比如以前对保安服务业经营范围就没有一个开锁业务,现在公安部又给保安增加了个开锁项目,我认为,凡是与安全有关的服务,只要社会有服务需求,都可以纳入保安的经营范围,都可以经营,这方面不应规定得太死,但是前提是必须是合法经营,不能违法经营。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不能经营。
在法律,接规及政策许可的条件下,应扩大保安服务业的经营范围,拓宽保安服务领域。保安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有人防、技防、押运、大型活动安保、咨询等五个方面,同时,还规定了保安公司“不得从事生产和商贸活动”。与国外保安业相比,我国保安业在服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上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建议增加“凡与安全防范服务有关的业务,经公安机关批准后都可以经营”的内容。事实上,目前有的保安公司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已经开展的110接警、物业管理,民爆物品保管、出入境咨询、“电子警察”的违章取证和日常维护等业务,都已超出了保安公司现有的经营范围。二是建议限定
“不得从事非保安业务范围的生产和商贸”。国家有关部门应放宽对保安公司的限制,因为保安公司如不能从事保安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和高贸活动,就无法与国外保安业在保安技防产品等方面展开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