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自我保护的法律知识
保安工作是一项艰苦而特殊的工作,不仅要克服风吹日晒、酷暑严寒等环境因素,还要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要处理好这些突发事件,不仅需要保安人员具有较强业务技能,更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在执勤过程中能够自我保护。
保安执勤过程中自我保护的法律知识
01、什么是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是指为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安全需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由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提供的专业化安全防范服务及相关服务。
02、保安员需具备什么素质?
保安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诚实守信、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保安员应具备的业务素质:了解法律基础知识,有关保安管理政策、规定;
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理问题的能力;
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03、保安员有什么职权?
一般情况下,在保安员的勤务范围内,保安员有下列权限:
1)按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勤务范围;
2)对出入勤务范围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收、检查;
3)执行一般任务时,可以佩带和使用配备的橡胶棍等非杀伤性的防卫器械,执行押运任务时,可根据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武器装备;
4)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送交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
5)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和其他现行犯罪分子,有权抓获,扭送公安机关,对行凶、报复的,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6)对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存证据、维持现场秩序,并向公安机关提供自己所了解掌握的案件有关情况、协助查处;
7)按合同规定,对客户单位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客户制订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
8)有权向公安机关反映安全防范情况,提供违法犯罪信息,配合、支持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04、保安员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保安员有下列职责:
1)执行门卫、守护、巡逻、押运、随身护卫、人群控制、技术防范、安全咨询等保安服务任务;
2)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
3)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客户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炸、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5)保安员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者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05、执勤中应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为了保安员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不得有下列行为:(下列行为有可能造成冲突或者是冲突升级,威胁到保安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
1)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理财务;
3)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4)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5)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6)为客户追索各类债务或者解决劳务纠纷;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总之,对于保安人员来说在日常工作中切记不可做法律不允许的事,在了解基础法律知识的基础之上,可以更好地在执勤中完成工作,同时也能更好地保护好自己。
在工作中凡是要以不违反法律为前提,做到遵纪守法,不用武力解决问题。才能将很多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