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在门卫执勤过程中常见紧急情况的处置
紧急情况是指突然发生的危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治安秩序而需要紧急处理的事件。出入口紧急情况是指出入口守卫责任区内突然发生的危及客户安全及治安秩序而需要紧急处理的事件。出人口紧急情况出现时,保安员应当沉着冷静、机智果断地予以处置,避免造成损失和产生影响。
一、对寻衅滋事的处置
遇有寻衅滋事的,保安员要立即制止,控制事态的发展;对人数较多难以制止或事态有可能扩大的,保安员要立即报告,并通知其他保安员到达现场,协助疏散围观群众,疏导交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必要时,应当报警。
二、对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处置
(1)对拒不交验出入证件或拒不办理出人手续的,应告知其有关规定,要求其协助做好门卫工作,并坚持原则,无人门证的不予人内,无出门凭证的物资不予放行。
(2)遇有无关人员违反规定强行进入或围堵出入口的,要先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通过关闭出人口等方式坚决制止并立即报告。
(3)一旦发生纠纷,切勿急躁。一方面,坚决按照门卫制度办事;另一方面,及时报告服务单位的有关部门,请求派人前来解决。
三、对不服从管理车辆的处置
(1)遇有无证车辆欲通过出入口的,应告知有关规定并予以制止;欲强行出入的,应立即报告,并记下车型、号牌、颜色以及车上司乘人员的体貌特征及数量。如有录像和照相设备,要充分利用,进行拍摄。
(2)车辆强行闯入的,应当尽快通知服务单位的要害部位与目标,加强戒备,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3)车辆强行闯出的,立即报告服务单位的有关部门和领导,以便作出相应处置。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请帮助,设法追堵,防止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与事故的发生。
四、对出入口不法侵害行为的处置
(1)坚决、果断地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在确保出入口安全的情况下,把不法之徒送交服务单位相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2)制止无效时,立即报警或者报告服务单位。
(3)歹徒行凶作恶的,实施正当防卫,将其制服。
五、服务单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
(1)立即报警,报警方法、内容规范。
(2)及时通知服务单位的领导或有关部门。
(3)疏散国观群众,为消防车辆进人火场打开通道。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如积极进行火灾扑教,抢教受伤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撤离现场防止火灾蔓延。
(5)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工作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六、对群体性冲击事件的处置
当遇到众多人员冲击服务单位时,应注意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报告服务单位的有关部门及领导。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以便不失时机地处置群体性事件。
(2)迅速关闭大门,严禁不明身份的人进人,必要时封闭所有出入通道。
(3)努力做好劝阻说服疏导工作尽量缓和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升级和扩大。
(4)密切注意群体性事件为首分子的动向,尽量记住他们的体貌特征,以便事后调查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5)人民警察到场后,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6)夜间应当打开全部出人口的灯光,以便于观察和掌握事态发展及整体情况。这样,一方面有利于预防别有用心者趁机捣乱,另一方面防止踩踏挤压伤人事件的发生。
七、对出入人员携带可疑物品的处置
出入人员携带的可疑物品是指通常情况下出人人员不该持有的异常物品。
携带异常物品的出入人员,有的是违法犯罪行为人,也有的是特殊情况下的正常人(即能说明携带物品的特殊情况)。所以,当遇到出入人员携带可疑物品时,应注意采取如下措施:
(1)礼貌地要求其说出携带物品名称、数量,并请对方自行拿出物品,出示有关携物凭证一一核查。
(2) 如果属于正常携带的物品,应礼貌地说声“谢谢您的合作”,并予以放行;如果携带的物品违反规定,应立即报告服务单位有关部门处理。
(3)若携物者拒绝接受检查,可礼貌地请其稍候,并立即报告服务单位,请求有关部门出面处理。其间,应当注意监视对方行动,防止其逃跑或行凶。
八、对外国人闯入大门的处置
外国人闯人大门是指外国人未主动出示通行证件,直接进人服务区域大门的行为。门卫保安员遇到这种情况时,应态度和蔼地上前问明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当遇到外国人闯入大门时,应注意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问明情况,若无出入许可证件, 应当说明规章制度,劝其离去,但要注意方式和礼节。
(2)国家重要机关和要害部位发现外国人闯入,应当提高警惕,立即报告单位相关部门,必要时可报告公安机关处置。
九、对夜间停电或灯光突然熄灭的处置
夜间出入口灯光突然熄灭,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若是供电部门因故停止供电,一般事先会告知。执勤的保安员应在开始停电时间之前,打开备用的照明器具,保障门卫勤务正常进行。若是不明原因造成出入口灯光突然熄灭的,应提高警惕,采取如下措施处置:
(1)关闭大门,暂停人员进出,防止坏人乘机潜人或逃离服务单位。
(2)立即报告单位的有关部门或领导,以便查明情况,尽快恢复照明。
(3)密切监控出入口的动静,防止不法分子趁机进行破坏。
十、对服务单位发生盗抢案件的处置
当遇到服务单位发生盗抢案件时,应注意采取如下措施:
(1)从严控制出入人员,必要时关闭大门,防止作案人员逃跑或者外面歹徒驾驶车辆闯入。尤其要防止坏人调虎离山,混人或通过出入口进人服务单位内为非作歹。
(2)严格查验出人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其携带物品,努力从中发现盗抢作案可疑对象或线索。尤其要详细登记来往人员的身份及其证件等详细信息,以便日后调查。
(3)高度戒备,加强自我保护,严防作案人狗急跳墙,行凶伤人或强行夺路逃窜。
十一、遇有他人报告紧急情况的处置
当遇到有人报告紧急情况时,应注意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警惕。特别是在夜深人静之时,应对紧急情况报告人保持戒备心理,避免受到歹徒伤害。
(2)问明情况。在对力没有疑点的前提下,详细询问紧急情况的有关内容及报告人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当场做好记录。
(3)根据报告人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有条件的话迅速做些佐证性了解,以判断紧念情况的真实程度。对于确认与服务单位安全相关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如果紧急情况与服务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处置。
(5)若是涉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在出入口安全有保障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员。